脑子寄存处。
别把小说当史书看,小编进行了修改,看书就图个乐子,看的开心就好,别较真。
还有还有,看小说就不要带脑子了嘛,丢掉丢掉。
贞观二年的秋天,长安城西市的空气中忽然飘起一股奇异的焦糖甜香。
这香气不像胡饼那样霸道,也不像羊肉炙那样腥膻,倒像是谁把秋天的甜味儿全熬进了炉子里。源头是一辆简陋的板车,车上架着个黄泥糊的圆肚子炉子,一个操着关中口音的老汉正用火钳从炉膛里夹出一个个黑不溜秋的东西。
“烤红薯嘞——热乎的烤红薯——”
老汉的吆喝声带着浓重的乡音,在西市南街的角落里响了三天,无人问津。长安人见多识广,波斯的地毯、天竺的香料、西域的葡萄酒都见得多了,谁稀罕一个黑疙瘩?
第西天,一个牵着骆驼的粟特商人实在冻得慌,掏了五文钱买了一个。他掰开焦黑的外皮,里头竟露出金红金红的瓤子,热气“腾”地冒上来,带着一股子蜂蜜般的甜香。粟特人咬了一口,烫得首吸溜,却死活不肯松嘴,含含糊糊地喊了一声:
“我的神啊!”
这一嗓子喊出去,半个西市的人都扭头看。
粟特人三口两口吞完,又掏五文钱买了一个。这次他学聪明了,一边吹一边小口吃,吃得满脸陶醉,胡子上沾满了金红的薯泥。围观的人终于忍不住了——长安人可以不尝鲜,但不能不凑热闹。
于是第二个、第三个人掏了钱。
到傍晚收摊时,老汉的炉子空了,手里攥着满满一把铜钱,笑得合不拢嘴。
不出十天,烤红薯风靡长安城。
这玩意儿实在对极了唐人的胃口——大唐尚食甜,蔗糖昂贵,蜂蜜金贵,寻常百姓一年到头尝不了几回甜味儿。可这红薯呢?两文钱一个,掰开就是满手的甜,软糯糯地化在嘴里,连牙齿都不用使力气。老太太爱吃,小孩儿爱吃,连西市那些牙口硬邦邦的胡商也蹲在路边吃得满脸薯泥。
一时间,长安城街头巷尾都是捧着红薯啃的人,那景象蔚为壮观。
消息传到卢国公府上的时候,程咬金正在后院里练斧子。
“父亲!父亲!”程处默一头撞进后院,手里攥着个油纸包,满脸兴奋,“您快尝尝这个!”
程咬金收住斧头,斜眼一瞥:“什么玩意儿?”
“红薯!烤的!西市买的,排了小半个时辰的队呢!”
程咬金接过油纸包,烫得在两手之间倒腾了几下,掰开一看——金红色的瓤子冒着热气,甜香首往鼻子里钻。他狐疑地咬了一口,嚼了两下,眼睛忽然瞪大了。
他又咬了一口。
然后他蹲在石凳上,一声不吭地把整个红薯吃得干干净净,连焦黑的外皮上粘着的那一丝薯肉都用指甲刮下来塞进了嘴里。
吃完,他沉默了片刻,缓缓开口:“处默。”
“儿在。”
“你方才说,排队排了多久?”
“小半个时辰。”
程咬金的眉头皱了起来。他舔了舔嘴角残余的甜味儿,目光深沉地望着远方,仿佛在思考什么军国大事。
然后他站起来,斧头一扔,大步流星往外走。
“父亲去哪儿?”
“西市。再买两个。”
“您不是刚吃完——哎父亲等等我!”
那天下午,程咬金一口气吃了六个烤红薯。
他蹲在老汉的炉子边上,吃完一个掏钱再买一个,吃得满头大汗,嘴角糊了一圈薯泥,活像个饕餮转世。老汉看得心惊肉跳,生怕这位穿着紫袍的国公爷噎死在自己的摊子前。
六个下肚,程咬金终于打了个响亮的饱嗝,摸着肚子心满意足地站了起来。
“老汉,你这红薯,是怎么种的?”
老汉战战兢兢:“回、回禀这位老爷,就是地里长的……”
“地里长的?”程咬金眼睛一亮,“好!好地!好红薯!”
他拍了拍肚子,带着程处默扬长而去。身后老汉擦了擦冷汗,心想这位老爷吃相虽然凶残,付钱倒是爽利。
回到府中,程咬金在厅堂里来回踱步,眉头紧锁。
程处默和弟弟程处亮对视一眼,都不敢出声。他们太了解父亲了——这副表情,不是在想怎么打仗,就是在想怎么吃。
果然,程咬金猛地停下脚步,一拍大腿。
“处默!处亮!”
“儿在!”
“你们两个,现在就去西市,把那老汉的红薯全给我买回来!”
程处默一愣:“全、全买回来?”
“对,全买!有多少买多少!”程咬金的眼睛里放着光,“老子今天没吃够,心里头跟猫抓似的。这玩意儿甜滋滋软糯糯,比那些个什么点心果子强一万倍!先买个几百斤囤着,冬天慢慢吃!”
懒人小说 致力于提供 立帝人《大唐:基因编辑,还说你不是仙人》全本阅读体验。本章 第1章 火爆的红薯 已结束,请继续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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