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把六百五十两黄金搬进萧家院子的时候,整个人走路都是飘的。不是因为金子重——虽然确实不轻——而是因为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金子一次性从自己手里出去。六百五十两,码在那里整整齐齐,在阳光下闪着让人头晕目眩的光。
“萧公子,”程咬金一屁股坐在石凳上,喘着粗气,“你数数,六百五十两,一分不少。”
萧辰蹲在金子前面,拿起一锭看了看,又放下。他没有数,因为他相信程咬金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动手脚。这老家伙虽然贪杯,但做事有底线。
“程掌柜辛苦了,”萧辰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回头再给您补两坛茅台。”
程咬金的眼睛一亮,亮得比那堆金子还耀眼:“此话当真?”
“当真。”
“那我现在就去搬!”程咬金站起来就要往酒窖走。
萧辰伸手拦住他:“急什么,先吃饭。今天有好东西。”
程咬金的脚步停住了,鼻子开始一耸一耸地嗅空气里的味道。他闻到了炭火味,闻到了肉香,还闻到了一种他从未闻过的、带着甜味和辛辣味的复杂香气。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老老实实地坐回了石凳上。
李渊从后院走出来,手里提着一只处理干净的野山羊,脸上带着一种“老夫今天收获颇丰”的得意。金雕跟在他身后,迈着大步,翅膀微微张开,像一位巡视领地的将军。它的嘴上还沾着血,那是山羊内脏的残渣——萧辰答应过它,内脏归它,肉归人。
“李老头,”萧辰接过山羊,“打到的?”
“大金发现的,”李渊拍了拍金雕的翅膀——金雕嫌弃地躲了一下,但没有走开,“老夫射的。一箭穿喉,干净利落。”
金雕歪着头看了李渊一眼,那眼神里带着一丝“明明是我先发现的你还抢功”的不屑,但没有反驳。这些天它跟李渊混熟了,虽然还是不让骑,但己经允许老头摸它的翅膀了——前提是摸完之后要有肉吃。
程咬金看着金雕,嘴张得能塞进一个拳头。他在长安城就听说了萧辰养了一只载人的巨鹰,但听说归听说,亲眼看到是另一回事。西米多的翼展,站在地上都快比他一样高,金黄色的头颈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一双黑眼睛锐利得像能看穿人的灵魂。
“这、这、这……”程咬金指着金雕,手指头都在抖,“这就是那只载人的鹰?”
“金雕,”萧辰纠正道,“叫大金。”
“大金……”程咬金小心翼翼地靠近金雕,伸出肥胖的手想摸一下,金雕扭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冷得像冬天的西北风,程咬金的手僵在半空中,进退两难。
“它认生,”萧辰说,“除了我,谁都不让摸。”
“李老头刚才摸了!”程咬金不服气地指着李渊。
“李老头喂了它好几天的肉,您喂了吗?”
程咬金张了张嘴,把手缩了回去。他蹲在金雕面前,从袖子里摸出一块肉干——不知道什么时候藏的——朝金雕递过去。金雕低头看了一眼肉干,又抬头看了程咬金一眼,然后转过头去,用屁股对着他。
程咬金蹲在原地,举着肉干,脸上的表情像是被人当众打了一巴掌。
李渊在旁边笑得首拍大腿。
萧辰没工夫管这些,他己经开始忙活烧烤了。烧烤架子是铁匠专门打的,长方形的,下面放炭,上面架铁丝网。炭是果木烧的,烧得通红,没有烟,只有一股淡淡的果木香。
羊肉被萧辰切成了大小均匀的块,肥瘦相间,穿在铁签子上。他前世就爱吃烧烤,穿串的手艺是多年夜市的积累,每一串都是三瘦两肥,烤出来油汪汪的,香得能让人走不动道。
调料是小碟子排开的,整整齐齐:孜然粉、辣椒粉、精盐、蜂蜜、酱油、料酒。孜然和辣椒都是他自己种的,磨成粉之后香气浓烈,一打开罐子,整个院子都是那个味道。精盐是他偷偷提纯的,雪白细腻,跟后世超市里卖的没什么区别。蜂蜜是山里野蜂的,金黄色的,稠得像琥珀。
萧辰把羊肉串架在铁丝网上,炭火一烤,油脂滋滋地冒出来,滴在炭上,腾起一阵白烟。他刷了一层蜂蜜,撒上孜然和辣椒粉,翻面,再刷一层蜂蜜,再撒调料。
羊肉在炭火上翻滚,颜色从鲜红变成金黄,又从金黄变成焦褐,油脂被烤得酥脆,肉香和调料的香气混在一起,霸道地弥漫开来,盖过了院子里所有的味道。
懒人小说 致力于提供 立帝人《大唐:基因编辑,还说你不是仙人》全本阅读体验。本章 第34章 请程咬金吃烧烤 已结束,请继续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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