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具体说到宋神宗赵顼会如何按照自己的意志重塑宋朝之前,让我们先把目光转向辽国,我们有必要去了解一下在这同一时期里辽国所发生的那些改变和决定了历史走向的人物和事件。
我们接下来要提到的这个人在辽国历史上可谓是“名垂不朽”,因为他可以称得上是辽国的掘墓人,更是可以堪称辽国两百一十八年历史里的头号巨奸。这人我们在之前说到辽国的“重元之乱”时就曾着重提到过他,此人便是此时的辽国第一重臣——魏王兼北院枢密使耶律乙辛。
在此之前,我们首先还得来说一下辽国此时的皇帝耶律洪基。
拜《天龙八部》所赐,耶律洪基的大名可以说是无人不知,但谁能想到他正是辽国历史上的倒数第二任皇帝呢?辽国就是在他的继任者手上亡了国,而他的继任者并非是他的儿子,而是他的孙子——天祚帝耶律延禧。这其中的原因一来是因为耶律洪基长寿并在皇位上待了长达四十六年的时间,二来就是因为他的长子耶律浚在其年仅二十岁的时候便英年早逝(也就是在王韶被外贬的这一年),但耶律浚并非是因为意外或生病而离,他是被耶律乙辛给活活杀死的。不过,在他离世的两年前,他的儿子——辽国的末代皇帝耶律延禧降生了,这就是为什么耶律洪基后来把皇位传给了自己孙子的原因。
耶律洪基二十三岁那年从其父耶律宗真手里接下了辽国的皇位,但此人这一生并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和远大的抱负。耶律宗真可以说纯粹就是被西夏人给生生气死的,但身为儿子且亲眼目睹了前后整个过程的耶律洪基这辈子压根就没想过要给自己父亲报仇,这或许是因为少年时期在战场上被西夏人追杀得魂不附体的那段经历给他留下了太深的心理创伤。
对于宋朝,耶律洪基是一个坚定的维和派。宋辽上次的边境纠纷之所以闹得那么厉害其原因和责任并非就全都在辽国身上,宋朝方面其实本身也手脚不怎么老实,这一点我们在前面也曾提到过。针对此事,耶律洪基曾致书神宗皇帝,其中有云:窃以累朝而下,讲好以来,互守成规,务敦夙契,虽境分二国,克深于难知,而义诺一家,共思于悠永。
这番话充分展现和表明了耶律洪基渴望宋辽两国能够永世和好的意愿,而苏辙后来在出使辽国的时候也曾对耶律洪基有过一番描述:在位既久,颇知利害。与宋和好念深,蕃汉人户休养生息,人人安居,不乐战斗。最能说明此人对宋态度的则是他在临终前对自己的继任者耶律延禧的一番谆谆训诫:吾与南朝通好岁久,汝性刚,切勿生事矣。
此外,据史书记载,耶律洪基这个人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富家少爷做派。他喜怒不形于色,但又颇有帝王才有的那种沉稳和刚毅之风,此外他还精通音律且善于书画,对于汉人的诗词歌赋也是非常的喜欢。尽管他的诗词谈不上什么大家之作,但他却很喜欢写诗并将其赐予朝中的大臣和近侍,而且还经常和汉人大臣在一起品诗作词并与这些人结成了所谓的“诗友”,这一点他倒是和满清的乾隆有点相似。
如此识大体且温文尔雅的一位皇帝看上去应该是一个再合格不过的守成之主,辽国在他的统治下不说强盛兴旺,但至少也应该承平祥和,可事实却并非如此,这位喜好酒色且酷爱打猎的辽国皇帝在治国上只能用“庸碌无为”来形容。
耶律洪基在位期间辽国境内各个部族叛乱不断,最着名的一次就当属皇太叔耶律重元发动的“重元之乱”。反复不止的叛乱不但严重消耗辽国的国力,也让辽国的精英武士们一批批地纷纷死去,更要命的就是他宠信和重用了辽国历史上的第一大奸臣耶律乙辛,这个人更是不遗余力地在挖辽国的墙角,最后导致辽国的政坛一片乌烟瘴气。可以说,辽国亡国的责任有一半得记在耶律洪基的头上,因为他给自己孙子留下的完全就是一副烂摊子,而经过末代皇帝耶律延禧的一番折腾,辽国最后亡国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
接下来我们就来说说耶律洪基的皇位为什么没有落在他的儿子耶律浚的头上,说到这事我们又得从耶律洪基的老婆说起。
耶律洪基的第一任皇后名叫萧观音,她是耶律洪基的奶奶萧耨斤的侄女,从辈分上来说,小了八岁的萧观音还长了耶律洪基一辈。作为辽国的贵族子弟,萧观音不但长得美丽动人,而且也和她的丈夫一样喜好诗词并精通音律,她不但会写诗且堪称诗中大家,更是弹得一手绝妙的琵琶,用今天的话来说此女子绝对称得上是一个标准的贵族文艺女青年。《辽史》在形容他们的这位皇后时不吝赞美之词:姿容冠绝,工诗,善论,自制歌词,尤善琵琶。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这位辽国的皇后比起宋朝此时的那位皇后向氏不但在各方面毫不逊色,甚至在很多方面都还要高出一头。
这样的一位举着火把都难找到的绝世好媳妇儿是不是应该让耶律洪基百般疼惜千般呵护呢?最开始的时候确实如此,但人的本性就是这么的不靠谱,再好的人相处久了就没有了探索的欲望和激情,更何况耶律洪基还是一个在辽国可以合法地与任何一个他所喜欢的美女谈情说爱的高富帅。导致耶律洪基彻底疏远萧观音的只是一封劝谏书,由于耶律洪基实在是太过酷爱打猎,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萧观音就总是劝他少出去游猎,而是要把重心放在治国理政上,耶律洪基嘴上答应但手脚却不听使唤。终于,某次游猎时,耶律洪基收到了萧观音差人送来的一封书信,这里面写了什么不得而知,但正是因为这里面的内容让耶律洪基彻底对萧观音没了好感,当朝皇后就此失宠只能枯守后宫。
虽然对自己的大老婆没了兴趣,但耶律洪基对自己的长子耶律浚却是一直都宠爱有加。耶律浚是萧观音十七岁那年为耶律洪基诞下的皇长子,这个孩子从小就绝顶聪慧,这让耶律洪基忍不住地惊呼这是上天赐予他的礼物(此子聪慧,殆天授欤)。耶律浚六岁就被封为梁王,八岁正式被册立为辽国皇太子,别看他只是个小毛孩儿,可他在这个年岁里竟然可以在猎场上做到连发连中,更是在一次围猎活动中做到了“十鹿射获其九”的骄人战绩,这让耶律洪基是喜不自禁并对左右连连称赞:“朕祖宗以来,骑射绝人,棕震天下。是儿虽幼,不坠其风。”
简单说完了耶律洪基这一家三口,我们现在直接把时间跳跃到公元1075年的11月(也就是交趾入侵广西的同一时刻),在这一个月里不但宋朝因为交趾犯边而举国震荡,辽国这时候也同样因为一件事情的发生而举国一片唏嘘和悲叹——辽国皇后萧观音因为被控与宫中伶人通奸而被赐自尽身亡,那位被控与皇后通奸的伶人赵惟一则是被尽灭全族。
要说清楚这件事我们首先得认识几个人。
第一个出场的是辽国皇宫里的一位男性曲艺家,他的名字叫赵惟一。这人虽然是一个男人但却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尤其精通各种器乐。关键的一点是,也正因为此人技艺精湛,所以他就被同样痴迷于音律的皇后萧观音所欣赏和器重。
第二个出场的是宫里的一位名叫单登的宫女。此女子本是当年的皇太叔耶律重元府中的一个奴婢,耶律重元兵败身死之后,单登被充没入宫继续为奴。因为长得妩媚动人且精于弹奏古筝和琵琶,所以单登在宫里也是混得相当不错,耶律洪基就经常点名要她演奏器乐,可就因为赵惟一这个臭男人在各方面都要强过她一头,单登由此便觉得自己的头上总是压着一块大石头——她憎恨赵惟一,恨这个小白脸竟然比她这个女人还要女人。顺带着,单登也把皇后萧观音给记恨上了,因为在萧观音的口里和眼里只有赵惟一,而她永远都只是那个千年老二。
不过,单登其实也没什么好值得怨恨的,因为耶律洪基喜欢她。有了当朝皇帝的认可和喜欢,皇后对她的态度也就无足轻重。然而,当萧观音发现耶律洪基似乎格外“照顾”单登后,她感觉到了危机的降临,这不是说萧观音打翻了醋坛子,而是因为单登的身份。为此,萧观音亲自前去劝谏耶律洪基不要跟单登离得太近,而且还向其直接点明了单登的身份——她从前是耶律重元家的婢女,谁也不能保证此人是否会心生异志。
在生命和美色面前,耶律洪基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单登由此被赶出了皇宫。可是,萧观音不会想到的是,她的这次劝谏会为她以及她的儿子和儿媳招来杀身之祸。
被赶出宫廷的单登是怒不可遏,她现在恨死了赵惟一,也恨死了皇后萧观音。就在她盛怒难遏的时候,她的妹夫向她走了过来。单登的这个妹夫可不是一般人,此人虽然只是教坊司的一名小官,但他跟一个人的关系可是非同一般,史书在形容二人关系的时候用了一个字——昵。
昵,亲也,近也。这个字一般用来形容蜜月期的恋人或是长辈对孩童的宠溺,可这里是用来形容两个大男人。别误会,我没说这二人可能有断袖之爱,但至少可以证明这二人之间的感情和关系那是绝顶的好上加好。
那么,单登的这个名叫朱顶鹤的妹夫到底跟谁这么亲密呢?这个人就是辽国此时的第一扛把子——辽国北院枢密使、魏王耶律乙辛!
在得知自己这位大姨子的不幸遭遇后,朱顶鹤首先当然是一阵安慰,但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下去就酝酿出了一个惊天的大阴谋。单登一口咬定萧观音和赵惟一之间肯定有一腿,而朱顶鹤也对赵惟一很是看不顺眼,此外他还对另一个人也是极度看不顺眼,这人便是同在教坊司任职的高长命。换句话说,单登和朱顶鹤都有共同的敌人,而他们的敌人也都有同一个保护神——当朝皇后萧观音。再换言之,唯有除掉萧观音才能把他们各自的敌人送入地狱。
巧合的是,此时的耶律乙辛也早就把萧观音视为了敌人。朱顶鹤由此计上心头,他们三人可以合伙先把萧观音送入地狱,而罪名就是皇后萧观音与后宫伶人赵惟一私通。
耶律乙辛为什么会把萧观音视为敌人呢?话说此时的辽国皇太子耶律浚已经是十八岁了,耶律洪基也名正言顺地把军国大事都交由耶律浚及其幕僚在主理,也就是说耶律浚这时候开始了以皇太子的身份行使监国之权。如此一来,早已经习惯了在军政事务上大权独揽的耶律乙辛自然就会和刚刚掌权的耶律浚及其政治班底产生权力矛盾。
一个是高高在上但却不怎么管事的皇帝,一个是刚刚接触实权的年轻储君、一个是早就大权独揽的当朝权臣,这三者同处一室如果不发生矛盾和争斗那可真的是堪称奇迹一桩。
自从耶律浚主政之后,借着自己母亲萧氏家族的庞大势力和鼎力支持,耶律乙辛在耶律浚的面前是节节败退,但他不甘心就这样认输。自古以来权臣和储君争权其结果都只有一个,那就是你死我活,绝无第三种可能,尽管权臣在地位上看似处于弱势,但历史上死在权臣手里的太子不可胜数,耶律浚很不幸的正是这其中之一。
说完了这些之后,我们再把单登、朱顶鹤以及耶律乙辛联系起来,一个针对萧观音继而可以将他们所有的敌人一起打倒的计划就此出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