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的寻花笔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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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幅不好,”她站在一幅画前面摇了摇头,“构图太满了,没有呼吸的空间。”

  “这幅好,”她走到另一幅画前面,眼睛亮了一下,“你看这个光影的处理,他把光线画成了一种有重量的东西,压在人物的肩膀上,传达出一种很强烈的压迫感。”

  我站在她旁边,听着她滔滔不绝地分析每一幅画,忽然觉得这个画面很美好——一个年轻的女孩,在自己热爱的领域里,眼睛里闪烁着光芒,嘴里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充满了激情和专业。这才是真正的苏晚,不是那个靠在男人肩膀上说“你是第一个让我觉得安全的人”的苏晚,而是一个独立的、有思想的、有才华的艺术家。

  “何迪,”她忽然转过头来看我,“你怎么不说话?”

  “我在听你说。”

  “你不觉得无聊吗?”

  “不觉得,”我说,“我觉得你懂很多东西。”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有些不好意思。“哪有,我只是喜欢而已。”

  “喜欢就够了,”我说,“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能真正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

  她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很柔软的东西在流动。她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轻轻地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后很快松开了。

  “走吧,”她说,“还有一半没看呢。”

  看完展览之后,我们在二沙岛的江边散步。夕阳正在西沉,珠江被染成了一片金红色,远处的广州塔在余晖中变成了一根黑色的剪影。江风吹过来,带着水腥气和青草的味道,吹得苏晚的裙摆轻轻飘动。

  “何迪,”她忽然说,“谢谢你今天带我来。”

  “不用谢,我也想来看。”

  “你不是来看画展的,”她看了我一眼,“你对油画根本不懂,刚才在展厅里你都快睡着了。”

  “我没有快睡着,我只是……在用心感受。”

  她被我逗笑了,笑声在江风中飘散。

  “你知道吗,”她停下来,靠在江边的栏杆上,看着远处的夕阳,“我今天特别开心。”

  “为什么?”

  “因为我好久没有像今天这样了,”她说,“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看画展,散步,吹风,跟一个……跟一个朋友聊天。这些事看起来很普通,但对我来说,它们很珍贵。”

  “以后可以经常这样。”

  “真的吗?”

  “真的。”

  她看着我,那双单眼皮的眼睛里映着夕阳的金红色光芒,美丽得让人不敢直视。

  “何迪,”她说,“你知道我最喜欢你什么吗?”

  “什么?”

  “你最让我喜欢的地方,就是你从来不会让我觉得我在给你添麻烦。”

  我沉默了。因为她说得对——我确实不觉得她在给我添麻烦。恰恰相反,我在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里,都感到一种跟若晴在一起时感受不到的轻松。若晴像一本需要认真阅读的书,每一个字都要仔细品味;苏晚像一首随口哼唱的歌,不需要思考,只需要跟着旋律走。

  但这种轻松本身,就是一种危险。

  “苏晚,”我说,“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什么?”

  “我……我觉得我对你的感情,可能不只是——”

  “何迪,”她忽然打断了我,语气变得有些急促,“别说。”

  “为什么?”

  “因为如果你说了,我们就回不去了。”她转过头来看着我,眼眶有些红,“现在这样挺好的,你有一个女朋友,我有你这个朋友。你不需要对我说任何话,做任何承诺。我只要现在这样就够了。”

  “你确定?”

  “确定。”她用力地点了点头,然后笑了,那个笑容里有释然,有心酸,也有一丝我看不懂的坚定。“走吧,我饿了,请我吃饭。”

  那天晚上我们在一家顺德菜馆吃了晚饭,点了一锅桑拿鸡和一碟炒牛奶。她吃得很多,比平时多了一倍,像要把所有的情绪都消化在食物里。吃完饭之后我送她回家,在楼下她照例踮起脚尖亲了一下我的脸颊,但这次她在我的耳边停留了很久。

  “何迪,”她的声音很轻,轻到几乎听不见,“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你是我在这个城市里唯一的光。”

  然后她转身跑进了楼道里,像一只受惊的鹿。

  我站在楼下,摸了摸被她亲过的地方,觉得那里的皮肤在发烫。我抬头看了一眼她的窗户,灯亮了,她的身影出现在阳台上,朝我挥了挥手。我也挥了挥手,然后转身走进了广州八月的夜色里。

  回家的路上,我的手机响了。是方芷晴的微信。

  “何迪,下周六我有一个品牌活动,缺一个男伴,你有没有兴趣?”

  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打了几个字又删掉,删掉又打,反复了好几次。最后我回复:“什么样的活动?”

  “一个私人的品鉴会,来的都是些无聊的人,但我需要一个人陪我。你不用做什么,穿得正式一点,站在我旁边笑一笑就行。”

  “为什么找我?”

  “因为你不烦。”

  这个理由让我哭笑不得。我想了想,回复:“好,我去。”

  “太好了,地址我到时候发你。”

  放下手机之后,我发现自己手心出了一层汗。方芷晴邀请我作为她的男伴出席活动——这件事的意义,我不是不明白。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一个女人邀请一个男人作为“男伴”出席私人活动,这本身就是一个信号。而我答应了,这意味着我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这个信号。

  我坐在车里,握着方向盘,脑子里乱成了一团。若晴、苏晚、方芷晴,三个女人的面孔在我的脑海里交替出现,像三张扑克牌在不停地翻动。我不知道自己最终会抽到哪一张,或者说,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玩什么游戏。

  周六很快就到了。

  方芷晴发来的地址在珠江新城的一栋写字楼里,是一家私人会所,平时不对外开放。我到的时候是晚上七点,穿着一套深蓝色的西装,白衬衫,没有打领带——她说“不用太正式,但也不要太随便”。

  会所的入口很隐蔽,在一栋写字楼的侧面,没有招牌,只有一扇黑色的门。我按了门铃,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保安开了门,核对了一下名单,然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进门之后是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侧的墙上挂着几幅抽象画,灯光很暗,只有画框上方的小射灯亮着。走廊的尽头是一个很大的厅,已经有不少人了,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男人都穿着西装,女人都穿着礼服,手里端着香槟杯,脸上挂着那种社交场合特有的、恰到好处的笑容。

  方芷晴在厅的中央,正跟一个中年男人说话。她穿了一件墨绿色的长裙,V领,露背,头发盘了起来,露出修长的脖子和精致的锁骨。她耳朵上戴着一对很大的金色耳环,在灯光下晃来晃去,像两滴凝固的阳光。

  她看到我进来,跟那个中年男人说了句什么,然后朝我走过来。她走路的样子确实像阿杰说的那样——每一步都很稳,肩膀不动,胯部微微摆动,像一只优雅的猫。

  “你来了,”她站在我面前,上下打量了我一眼,“西装不错,谁帮你选的?”

  “自己选的。”

  “品味不错,”她说,从路过的侍者托盘里拿了两杯香槟,递给我一杯,“喝点酒,放松一点,你看起来太紧张了。”

  “我确实有点紧张,”我接过香槟喝了一口,“这里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

  “不需要认识,”她说,“你只需要跟着我就行。”

  她带着我在厅里转了一圈,跟各种各样的人打招呼——有穿着定制西装的金融男,有戴着夸张珠宝的贵妇,有看起来像艺术家的长发男人,还有几个我分不清男女但气场很强的设计师。方芷晴跟每个人都能聊上几句,而且聊的内容都不一样——跟金融男聊市场行情,跟贵妇聊最近的时装周,跟艺术家聊新锐画家,跟设计师聊面料工艺。她像一台精密的社交机器,能根据不同的对象自动切换语言系统。

  而我,作为她的“男伴”,只需要在她聊天的时候站在旁边,端着香槟杯,适时地点头微笑。这个角色让我觉得有些微妙——我既不是她的男朋友,也不是她的同事,我只是一个“不烦”的人,被拉来填补一个社交场合里的空缺。

  “你是不是觉得无聊?”她忽然凑过来,在我耳边低声问。

  “还好,”我说,“就是觉得你很厉害。”

  “厉害什么?”

  “你跟谁都能聊,而且聊得很深入。”

  “这是我的工作,”她说,“品牌总监的本质就是社交。你以为奢侈品是靠广告卖出去的?不,是靠人。靠我这样的人,在各种场合里,让那些有钱人觉得这个品牌跟他们的身份匹配。”

  “听起来很累。”

  “确实很累,”她喝了一口香槟,“所以我才需要一个‘不烦’的人陪我。不需要说话,不需要社交,只需要站在旁边,让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

  这句话让我心里微微一动。她说这话的语气跟平时完全不同——平时的方芷晴是强势的、掌控一切的,但此刻,她说“让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声音里有一丝很淡的脆弱,淡到如果不是我离得近根本听不出来。

  活动结束后,她送我下楼。珠江新城的夜晚灯火辉煌,广州塔的灯光在头顶旋转,紫色的光带一圈一圈地转,像一个巨大的漩涡。

  “何迪,”她站在车旁边,看着我,“谢谢你今天来。”

  “不用谢,我什么都没做。”

  “你做了,”她说,“你出现了。”

  我看着她,忽然觉得这个女人身上有一种很深的孤独感。她站在珠江新城的霓虹灯下,穿着墨绿色的长裙,耳朵上的金色耳环还在晃,但她的眼神里有一种跟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冷清。

  “芷晴,”我说,“你一个人住吗?”

  “嗯,”她点了点头,“一个人。”

  “不觉得孤单吗?”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了。那个笑容跟她在社交场合里的笑容完全不同——不是恰到好处的、经过计算的,而是带着一点苦涩和一点无奈。

  “习惯了,”她说,“在这个城市里,谁不是一个人呢?”

  “你不是一个人,”我说,“你有朋友,有同事,有——”

  “那些都不是,”她打断了我,“那些都是工作。朋友?在这个圈子里,你永远分不清别人对你好是因为喜欢你,还是因为你的职位、你的资源、你的人脉。”

  “那你怎么知道我不是?”

  她看着我,那双浅褐色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慢慢地变化。

  “因为你不烦,”她说,“因为你不会在我面前刻意表现自己,因为你卖给我车的时候让我买便宜的,因为你今天站在我旁边的时候没有试图跟任何人交换名片。”

  我沉默了。

  “何迪,”她忽然说,“你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奇怪?”

  “嗯,奇怪,”她说,“你明明可以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人,但你选择了一个很普通的位置。你明明可以靠这张脸和这张嘴混进更好的圈子,但你选择在展厅里卖车。你明明可以对我说一些好听的话,但你选择沉默。”

  “因为我不想骗你。”

  “我知道,”她点了点头,“所以我才说你奇怪。”

  她伸出手,帮我整了整领口,动作很自然,像做过无数次一样。

  “晚安,何迪。”

  “晚安。”

  她转身走向停车场,高跟鞋在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走了几步之后她忽然停下来,回过头来看着我。

  “何迪,下周三我提车,你会亲自交车吧?”

  “会的。”

  “那就好。”她笑了笑,转身消失在停车场的入口处。

  我站在楼下,看着她消失的方向,心里涌上来一股很复杂的情绪。方芷晴是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女人——不是因为她的美貌或者财富,而是因为她身上那种恰到好处的分寸感。她知道什么时候该靠近,什么时候该退后,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什么时候该保持沉默。这种分寸感不是天生的,是在无数次的社交博弈中磨练出来的,是一个人经历过足够多的失望之后学会的自我保护。

  但我拒绝不了她,不代表我可以接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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